“老赖”被限制高消费,出行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要是找个“黄牛”帮忙买票坐飞机,行不行呢?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中,就查到这样一名被执行人杨某,依法对其进行训诫,并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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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是江津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中的被执行人,因杨某一直未向申请人归还5万元欠款,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江津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
今年6月,江津法院在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中,通过向机场发出协查函,查实被执行人杨某竟违反限高令规定,于1月26日乘坐了从长春到重庆的飞机。
江津法院即刻传唤杨某调查核实情况。面对执行干警的讯问,杨某起初并不承认乘坐过飞机,但当执行干警准确说出其乘机的起始地,乘机时间等信息后,杨某在慌乱中承认了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违法事实。
杨某坦言,他在长春市务工多年未回家,今年春节期间归乡心切,便打算乘坐飞机。但其到航空公司购买机票时,却被告知因法院发出的限高令不能购买机票。考虑到乘坐普通火车、汽车耗时太长,杨某动起了歪心思,几经打听,最终找到了“黄牛”并支付了额外的费用,购买机票。
执行干警对杨某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行为进行了训诫、批评教育,杨某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对执行案件的履行制定了还款计划。
考虑到被执行人杨某认错态度较好且只有一次乘机行为,结合案件执行标的额,江津法院决定对杨某违反限高令乘机行为处以500元罚款,执行干警向杨某宣读了罚款决定书,责令其限期缴纳罚金。
近日,被执行人杨某向江津法院缴纳了罚款500元。
针对该案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进行票务代理行为,江津法院已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进行沟通,相关部门将依法妥善处理。
今年以来,江津法院持续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弘扬诚信文化,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截至目前,已对49起违反限高令的行为线索进行追查,并视其情节采取对应的制裁措施,对17名被执行人进行训诫,将28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1名被执行人采取罚款,对3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
法官说法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目的在于督促被执行人遵守诚信,主动履行义务,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手段。被执行人通过“黄牛”等手段绕开限高令乘机不仅有违诚信,同时属于违法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江津法院供图
编辑: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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